今年十一長期間假赴港的一內地游客,在一家藥房被店員誤導,買7盒藥材,花掉32萬港元巨款,而這些藥材平均市值大約為3萬多港元。
據香港明報報道,浙江的魯先生十一長假期間來港旅游。10月6日傍晚,他在尖沙嘴“海港大藥行”打算買黑鬼油。期間店員建議他買幾味藥補補身,并介紹“買一斤送半斤”的花旗參,魯先生看完價錢標牌,以為是買8800港元一斤花旗參,再送半斤,所以愿意購買。接著店員寫下花旗參、石斛、珍珠、瑪卡等多種藥材的處方,并稱這些藥材要磨成粉方可服用。然后,店員把藥材磨成藥粉交給魯先生,結賬單據是47萬多港元。
魯先生大吃一驚,發現花旗參8800港元不是一斤售價,而是一兩售價。而此時店員稱,藥材已經磨粉,不可不買,雙方爭持兩小時后,最終“減價”至32萬港元,魯先生付款離店。
返內地后魯先生向香港消委會投訴。據香港中藥業協會估價,魯先生買入的四味藥材,市價約為3.6萬港元。
香港有律師稱,根據魯先生拍攝的藥房標價牌,紅色標價牌上,價格用黑色墨水書寫,重量單位則用較難辨認的金色字體標示,而店員在魯先生未知悉價單總額及未付款情況下,將藥材磨粉,并以此要求他買下,這都是這類藥房最常見的欺騙手法。
香港消委會提醒游客,如購買中藥需切片磨粉等加工,首先應要求商戶打印賬單,付款后才加工,假若商戶不愿回答,并堅持把中藥加工,則顯示商戶有不誠實意圖,就不應繼續購買,應馬上離開。另外,若消費者懷疑被騙,應保存有關交易單據作為證據,并盡快向執法機關舉報。
今年頭10個月香港消委會收到的有關中藥材的不良銷售手法投訴,比2008年上升2倍。港府為打擊不良銷售手法,于今年7月正式執行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有關部門應盡快就藥行天價賬單事件嚴厲執法,挽救香港旅游業形象。
據稱,有關藥房現打算把32萬港元全數退回給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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