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川鎮 張茜)
目前,鄉鎮政府權小責大,甚至有責無權已成為基層干部的共識。一些上級部門把不該鄉鎮承擔的工作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發放《任務告知書》以及下文件、發通報等方式,以屬地管理為名安排到鄉鎮。
在日常工作中,一些領導領導干部在安排部署任務的時候他們有時會有一種慣性思維,就是認為哪項工作屬于某個鄉鎮街辦范圍的,就把“責任狀”“軍令狀”立到哪個鄉鎮,然后他們就當起了“甩手掌柜”,到檢查考核的時候,如果工作標準不達標,就相應地對鄉鎮街辦進行問責。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充分認識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多樣性和變異性,摸清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的不同表現。把“責任狀”“告知書”當作“擋箭牌”,是讓很多基層陷入為“留痕”而“留痕”怪圈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面對上級部門的檢查問責時,把責任甩給下一級,或者以屬地管理之名強加于基層部門,習慣把“責任狀”變成自己免責的“護身符”。另一方面,不加強對基層工作的具體指導、跟蹤管理和監督考核,當起“甩手掌柜”,致使責任狀里的“責任”難以真正落實。如此“責任狀”,不過是“空”而“假”的形式主義,只是為了應付檢查,便鉆空子,弄虛作假罷了。
試想一下,如果不管部署什么工作,都讓基層簽個“責任狀”,其實也是一種形式主義。“責任狀”泛濫,本質是一些上級以行政權力壓制下級,根源在于績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不科學,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義作風。
根治“責任狀”表象,必須讓“責任狀”里的責任落實。一方面,要建立以鼓勵干事創業、反映工作實績為導向的目標考核制度,減少基層部門來自于上級一些花架子、表面功夫帶來的困擾;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問責制度,嚴肅懲戒“見功勞搶占、有責任推脫”之風,切實改變一紙“目標責任書”監管責任“甩”基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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