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紀委 何曉)
中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經紀人員不得發布或者雇傭營銷號發布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等有害信息。
清朗“飯圈”,撲滅“戰火”。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偶像養成節目的熱播,針對“飯圈”這一類粉絲群體的引流手段也日趨激烈。許多經紀公司為了引流,找到營銷號、黑公關造謠傳謠,引起粉絲間的“互撕”,控評、人肉、網絡恐嚇……吞噬著青少年的寶貴精力,不斷挑戰著公德的底線。此次廣電總局相關管理辦法出臺,目的十分明確,就是要營造一個清朗的追星環境,還給青少年一個健康的追星過程。
明辨“偶像”,遠離“流量”。“偶像”作為人們的某種精神寄托,一種茶余飯后的談資,逐漸融入了人們的生活。一個好的“偶像”能給粉絲帶來好的影響,例如:健康積極的歌曲會使人陽光開朗;努力奮斗的故事會使人干勁十足,但一味追逐“流量”明星,非但不能帶來精神上的富足,還會耗費粉絲們的大量精力,可謂是得不償失。
保持理性,拒絕任性。相關監管和教育部門應對廣大青少年多進行關注和引導,幫助其擁有在網絡世界中明辨是非的能力,不人云亦云、不盲從。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愿意自己喜歡的偶像被攻擊,就要尊重他人的偶像,這不僅是尊重別人,更是尊重自己。
相信在監管部門和社會大眾的共同努力下,會有越來越多德才兼備的優質“偶像”出現,青少年追星也將更加理性,“飯圈”文化勢必會更加陽光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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