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張志維)
“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是鄉村發展的毒瘤,是鄉村振興的絆腳石,必須對其嚴打,尤其是要嚴打其背后的保護傘,嚴打“保護傘”,方能民平安。
這些“保護傘”是“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的依賴,因為他們,所以丑陋放縱;因為他們,所以犯罪得不到應有制裁。
只有徹底把他們打掉,才能對“村霸”等黑惡勢力徹底除根,才能保證“村霸”等黑惡勢力不會死灰復燃,才能保證嚴打的震懾性。
那么,如何嚴打這個“保護傘”呢?筆者認為,可采取三大策略,一是異地嚴打,就是把任務交給陌生地方的公安機關,這樣,可以有效防范通風報信,徹底讓保護傘暴露無遺,真正打掉。二是釜底抽薪,就是對于“村霸”等黑惡勢力的銀行賬戶進行凍結,讓其沒有活動資金,從而,徹底讓其失去活力;三持久戰嚴打,就是對于“村霸”等黑惡勢力的相關人員建立永久性檔案,一直伴隨他們終生,全部在公安監控范圍之內,防范他們再次聚焦力量,沉滓泛起。
嚴打“保護傘”方能民平安,這個“嚴打”不但要“嚴打”具體的人,更要“嚴打”產生這種人的“土壤”,要對“土壤”徹底改良,不能讓其再次滋生“保護傘”。 “村霸”等黑惡勢力不可怕,因為把他們打掉了,就不會興風作浪了。背后的“保護傘”才可怕,因為只要他們存在,“村霸”等黑惡勢力就會有恃無恐,倒下再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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