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政局 趙娟)
現實中,一些官員之所以能夠把貪婪之手伸向國家的款項,把貪吃之嘴吃向國家的金錢,不是這些官員有多么高明的手段,而是因為對公款的監管與使用缺少嚴格的制度監管。或許有人說,現在,我們有嚴格、嚴密的制度啊,但是,這個嚴格嚴密的制度落實者還是官員啊,官與官是互相理解的,所以,就不容易真正嚴格監管起來。
要想讓國家的公款不被套用,不被亂用,就必須建立起人民監管公款使用的機制,這個人民監管應該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一是建立公款使用的人民聽證制度,就是地方政府對于重大款項的使用,必須召開人民代表聽證會,防范被某些官員亂用;二是必須建立公款使用網絡公開機制,對于花錢部門花的每一分錢都要通過網絡向人民群眾公開;三是建立公款使用責任人機制,誰用的錢,如何用的,要有詳細的使用總結報告,終身負責。
某些官員之所以有“吃”無恐,根本原因在于對公款使用的“一口拍板”,如果把這個拍板權交給人民,那么,他想吃,也沒資本了。因為只有健全的制度管住錢,人民監管管錢,官員才能管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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