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了新修訂的《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規定》的修訂對進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具有重要意義。“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主要體現在“能下”。
“能下”要堅持“人民至上”。古語云:“國以民為本,君以民為本,吏以民為本”。中國共產黨的成立代表的是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我們黨在任何時候都秉承“群眾利益高于一切”,在全面疫情爆發時刻,我們黨從一開始就提出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從身邊事、身邊人出發,切實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到行動上,以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引領黨員干部“全面發展”。
“能下”要勇于“有為擔當”。“當官避事平生恥,視死如歸社稷心”。為官之人,應當勇于為人民群眾謀利益、謀幸福。在問題面前不退縮,在困難面前迎頭上。偉大的周總理在青年時代就發出“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曾說:“既然把我推上歷史舞臺,我就得完成歷史任務。”他的一生日理萬機、死而后已,展現了勇于擔當的的精神。對于我們廣大基層干部來說,勇于擔當最主要是履職盡責,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干好自己的分內事。學習《規定》修訂后的問責、黨紀政務處分等7種渠道,對照聚焦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列出的15種情形,一日三省吾身,腳踏實地開展各項工作。
“能下”要敢于“治病救人”。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黨內生活的思想方法和組織手段,是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核心要求,是給予犯錯誤的同志一個改錯的機會。從脫貧攻堅工作以來,紀委監委就針對“扶貧領域、營商環境”等多個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從最小單元格出發,拍蒼蠅打老虎。傳達學習警示教育案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實加強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輕則開展“一對一提醒談話”、重則深挖問題根本問責。堅持“嚴管厚愛”,既對違紀者予以懲戒,也給被誣告者澄清正名,不斷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
黨員干部不僅要能上,更要能下,要有“俯首甘為孺子牛”的服務精神,要貫徹落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下到基層、下到民心。
(黃洋鎮人民政府 權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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