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二十大第二場記者招待會上中央紀委副書記徐啟方回答關于領導能力的具體問題之后,作為一名基層干部,也是一名黨員,更要以此為標準,嚴格相關紀律規定,強化政治能力,堅定理想信念,從而形成具體的事業心與責任心。在出現應當及時予以調整的十五種情形之時,要及時深化學習,不斷實踐,才能在“能下”的關鍵時刻,做出正確判斷和選擇,強化自我約束,以形成良好的凝聚力,提升基層干部的戰斗力。
解決“能下”問題,首先解決“能干”問題。只要落實相關規章制度,明確標準,以德、能、勤、績、廉等方向為主導,便能更好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成效,切實為群眾辦實事。眾擎易舉,只要我們跟著作風要求來,擁有更好的視野,判斷力和執行力,就不會敷衍塞責。只要“能干”就會形成“能下”的基本判斷,在年度考核之中保持先進性,在處置問題的時候更有前瞻性與效率。
其次,解決“能下”問題,要優化“上下”通道。打通關節,保持通暢,更客觀的實際分類施策,嚴格執行問責,不搞終身制,亦不做主觀判斷,才能更好地實行各項規章制度,實現處分的合理性,才能保證“能下”不成為一種容錯,也不成為一種打擊報復的手段。當然“能下”自然要“能上”,以責任驅動有部分小錯誤的責任個體根據工作需要,對認真汲取經驗教訓,保持樂觀心態的對象,如果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且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可以按表現,回到原來崗位,或可以繼續提升。以能力和責任心為先,進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才是單位保有活力的關鍵所在。
當然,“能下”是為了更好的鍛煉與實踐。完成責任制度的有效銜接,必定要更好地論述崗位職責和要求,除了深化學習,還應增加考察巡查等機會,在鍛煉和實踐中落實責任機制的重要,推進能上能下常態化。在平時的工作中,磨練自己的能力水平,做更多的工作實績,以更飽滿的狀態保持對“能下”的敬畏心,內化實踐能量,才能把“能下”的問題作為自己進步的基礎,踔厲奮發,不斷前進。
更高效地促進自身發展,一定要保持進步,保持對“能下”問題的關注,奮進新征程,要求我們面對具體問題的時候,健全自身的能力,全方面拓展,激勵和樹立理想信念,用自己的紀律,擔當,素質,作風和道德等交出滿意的答卷,方能在“能下”問題的鞭策下,形成更好的聚能效應,為基層事業的發展獻出自己的微弱光芒。
(黃洋鎮人民政府 母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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